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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1人,岗位为编制外管理岗位。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财务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拟聘人员不得招聘到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年龄:35周岁及以下(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
   工作经历: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者有先。
   岗位要求: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心、大局观,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守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书写能力;
   业务要求:熟悉财务及相关业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编制汇报财务报告、经济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资本资产管理、成本管控、医院绩效管理、财务收支计划、资金使用、物价、审计业务等。
    报考人员学历、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即日起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咨询电话:0411-39531018。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面试、考核
     考试、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在本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lsiyuan.com院务公开栏及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