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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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科(图1)
  • 科 主 任:魏学超
  • 联系电话:0411-39531066

       高压氧医学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创伤救治和急诊抢救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独特的疗效已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大连第四人民医院于1993正式建成并投入临床使用。

       高压氧科坚持以医疗为重点,为患者服务的指导思想,开展了多学科的合作,正向基础与临床、医疗与科研方向全面发展。高压氧科设有一个大型空气加压高压氧舱,可同时治疗12名患者,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患者进行高压氧治疗。

       高压氧以救治一氧化碳中毒及其迟发性脑病为龙头,制定并完善了抢救方案及各种并发症的救治措施。又开展了以救治重型颅脑损伤、缺血缺氧性脑病、持续性植物状态为特色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行脑复苏的临床研究等。

       高压氧科现有工作人员6名,全年无休,安全开舱运行25年,创造了无事故、无差错、无纠纷的好成绩。

 

高压氧科(图3)

高压氧科(图4)

 

高压氧治疗适应证:
一、急性适应证
1.一氧化碳中毒及其它有害气体中毒
2.气性坏疽、破伤风及其它厌氧菌感染
3.减压病
4.气体栓塞症
5.各种原因引起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
6.休克的辅助治疗
7.脑水肿
8.肺水肿(除心源性肺水肿)
9.挤压综合征
10.断肢(指 趾)及皮肤移植术后血运障碍
11.药物及化学物中毒
12.急性缺血缺氧性脑病
二、非急症适应证
1.一氧化碳中毒及其他中毒性脑病
2.突发性耳聋
3.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硬化症,脑血栓,脑梗塞,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4.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血肿清除术后,脑震荡,脑干损伤,轴索损伤)
5.脑出血恢复期
6.骨折及愈合不良
7.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脉络膜炎
8.昏迷与植物状态
9.高原适应不全症
10.周围神经损伤
11.颅内良性肿瘤
12.牙周病(炎)
13.病毒性脑炎
14.面神经炎(贝尔氏麻痹)
15.骨髓炎
16.无菌性骨坏死
17.脑瘫
18.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19.癫痫(非原发性)
20.糖尿病及糖尿病足
21.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
22.快速性心律失常(房颤,早搏,心动过速)
23.心肌炎
24.周围血管疾病(脉管炎,雷诺病,深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25.眩晕综合征(梅尼埃综合征等)
26.慢性皮肤溃疡(动脉供血障碍,静脉淤血,褥疮)
27.脊髓损伤
28.消化性溃疡
29.溃疡性结肠炎
30.传染性肝炎(使用传染性专用舱)
31.烧烫伤
32.冻伤
33.植皮术后
34.整形术后
35.运动性损伤
36.放射性损伤(骨坏死,软组织损伤,膀胱炎,直肠炎)
37.恶性肿瘤(与放化疗并用)
38.视神经损伤
39.疲劳综合征
40.血管神经性头疼
41.脓疱疮
42.银屑病
43.玫瑰糠疹
44.多发性硬化
45.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
46.复发性口腔溃疡
47.麻痹性肠梗阻
48.支气管哮喘
49.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50.年性认知障碍性疾病

高压氧治疗须知:
1、需要高压氧治疗的患者必须经过高压氧科医生检诊、排除禁忌后再进行治疗。
2、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电子玩具、手机、手表、钢笔、真空玻璃杯等物品进舱,带进舱的所有物品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
3、高压氧治疗期间的饮食方面需要注意:减少食用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豆浆、白薯、萝卜、韭菜等。
4、一次高压氧治疗大约需要2小时左右,进舱前需要排空大小便。
5、为保证安全,进行高压氧治疗前,必须外穿医院提供的全棉衣物,以减少静电火花的产生。
6、由于压力、气体密度的变化,舱内温度会有3-5摄氏度左右的变化,加压时升温,减压时降温,穿着衣物时应考虑这一特点。
7、加压过程中为避免耳、鼻窦气压伤,必须按照要求做捏鼻鼓气、吞咽、动下颌或咀嚼等调压动作。
8、治疗过程中有任何不适或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过对讲设施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处理。
9、治疗过程中不能随意触动舱内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10、治疗过程中为避免减压病,应尽量避免随意走动和较大动作的活动。
11、减压过程中为避免肺气压伤,要正常呼吸,不能屏气。
12、纯氧舱治疗要求另行规定,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