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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评价报告信息公开(大重泉水)
2020-09-15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信息公开表
用人单位 名    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水基地)
地理位置:大连市甘井子区海茂村中华东路3号
联 系 人:关秀丽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水基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水基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海茂村。厂区占地面积60万m2,建筑面积112643m2。泉水基地为公司大型产品制造中心。主要生产港口机械、起重机械及大型冶金机械、装卸机械的备料、加工、焊接、装配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人员名单 调查时间 2019.7.18
调查人员 李振雪、邢鹏、曲春清、孙凯丽、孙文非、边朝卿
采样时间 2019.8.22~2019.8.27
采样人员 李振雪、邢鹏、曲春清、孙凯丽、孙文非、边朝卿、郭忠飞
检测时间 2019.8.22~2019.9.8
检测人员 孙冬杰、段虹、顾理、魏威、郭忠飞
用人单位陪同人 关秀丽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油雾、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甲醇、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丁醇、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手传振动。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粉尘、化学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碳弧气刨和打砂车间岗位工人接触噪声的强度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打磨工接触的手传振动的强度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被检测岗位接触物理因素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经现场调查和综合分析,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类别名称”中规定,该用人单位隶属于制造业下第二十二大项“专用设备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较重”。
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综合分析,将碳弧气刨和打砂车间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作为关键控制点,将打磨工接触的手传振动作为关键控制点,将电焊工接触的电焊烟尘作为关键控制点,将喷漆和调漆岗位工人接触的苯、甲苯和二甲苯作为关键控制点。
该用人单位在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法律及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报告》,并建议核实原辅材料和细化工艺内容,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分析与评价,充实急性职业病危害分析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与评价。